2009年的能源會議召開了!距上次的會議已超過四年了。這段期間政府是否完成了什麼工作?我們仍是不太清楚,因為所有的報告人都是學者,他們不是政策的推動者,所以也無從談論上次會議結論的後續執行情形。
分區會議共舉行四場,然後會召開全國能源會議。北區分區會議是安排在中區、南區、東區之後,換言之,是分區的最後一場會議。在會場上,我看到三股勢力在角力。除了環保團體外,能源業者和國營企業員工都積極表達意見,希望能列入分區會議紀錄,如此就可以在全國能源會議討論後列入結論中。
身為環保團體,最擔心利益團體強力要求,卻無人把關,以致提議順利過關。到後來,政府就說這是大家的共識,列入結論。有了結論就可以追蹤進度,依以前的經驗,因為環保團體都不是政府官員,所以有時在資訊不公開或不對等的情況下,結論就會追不見了。這是環保團體最無力感之處,所以每次能源會議都趕緊來關心能源政策如何規劃。
經過兩天的會議,我覺悟到:台灣能源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從國外進口,從某種角度來看,台灣已經是一個能源市場開放的國家。我們的能源安全體系和國家競爭力,都掌握在外國人手裡。雖有台灣的企業在介入,但他們也是中間商而已。台灣政府是最大的買家,所以最大的購買力是掌握在政府手裡。能源價格、產業結構、部門效率、政策工具等都和政府相關,難怪業者在政策遊說上,不遺餘力。
政府是資源的分配者,要發展石化能源?還是低碳能源?都關係到台灣人民的未來,而在能源局僅以經濟發展為前提之下,還是以產業利益為優先。政府能否考慮人民的感受?在討論能源時加入社會、文化、環境面向的考量?社會會不會因為未來規劃方向增加科技使用,更依賴能源,反而造成生活費用高昂而產生更多窮人?台灣使用自然資源的文化有持續擴張而減少浪費能源嗎?每種能源對台灣環境的傷害有詳細分析嗎?如果使用者付費,台灣的合理能源價格又是如何?凡此種種,我都充滿疑惑,卻無人回答。
台灣為減少進口能源,應該積極發展在地能源。台灣的陽光、風力、地熱、潮汐豐沛,若積極研發、投資設備、培養人才,在十年內積極發展綠能產業,未來除了可以增加在地能源外,說不定可以技術輸出,賺取外匯,進行能源外交。其他國家的能源壓力沒有台灣大,他們可以慢慢走,台灣只剩下百分之一的自有能源,危機就是轉機,我們應該力爭上游,更積極開發新能源,而不是把錢都送給外國!
政府應該更清楚的告訴消費者:台灣的能源壓力,讓大家知道如何同心度過難關,其他政府部門政策規劃也應以節能為主要思考。有時我看到我們沒有足夠的綠建築,建築物距離太近,而造成白天要開燈,春天還要開空調。當資源稀少時,政策大調整是非常必要的!
(本文發表於2009/04/01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會訊第232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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