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29日 星期五

從後ECFA看台灣社會企業責任

0106月,台灣與中國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,簡稱ECFA)。簽訂細項公布後,產業界幾家歡樂幾家愁。強者可以走出去,賺中國大陸的錢,弱者不得不在這一波中,遭受淘汰。

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看到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。如果企業對內部和外部沒有堅持企業的社會責任,那麼,勞工就會成為弱勢中的弱勢。有些產業枯萎,經營者漸漸收掉產業,或是直接宣布關廠,讓勞工失業。據經濟部估計有3500家企業受創,10萬勞工工作消失;另一方面,政府也估計,ECFA簽訂後會創造25.7萬人工作機會。一消一長間,台灣經濟成長後帶來的勞動機會仍是大的。

企業的社會責任,對內也對外

產業在轉型的過程中,企業界準備好了嗎?勞動人力準備了什麼?如果要談到企業社會責任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, CSR ),就是提醒企業要回饋社會,而這個回饋不是一種施捨憐憫,而是一個責任。企業社會責任不只是對外,同時也是對內,對長期提供勞務的工作伙伴,也要給予安定生計的照顧。

最近企業管理的風潮,朝向產業的人性化、永續化、社會化前進。有些制度的建立,為了公平性,政府在政策上也會引導,以保障勞工,所以,制訂了勞工安全衛生法(63年)、勞動基準法(73年)、就業服務法(81年)、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(90年)、就業保險法(91年)、性別工作平等法(91年)、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(92年)。資方要在勞方的權益上給予積極的保護,使員工沒有後顧之憂,全心全力替企業爭取最大的利益。

ECFA還沒有通過之前,台灣和中國大陸的往來是有階段性的。1992年以前,政府並不同意台灣產業赴中國大陸發展,甚是在外匯資金管理也較嚴厲,所以有些產業透過第三地轉進中國大陸。1992年以後,台灣雖然和中國大陸有多一些來往,產業西進,投注中國的企業資金和經營團隊越來越多,政府提出「戒急用忍」,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。其後,雖有收斂,但中國的虹吸效應,幅員遼闊,人口眾多,土地便宜,人工低廉,仍讓台灣產業移動進入,銳不可擋。在民進黨執政的八年期間,仍有企業轉進中國大陸。在2008年之後,兩岸政府互動頻繁,台灣企業到中國大陸的投資行為,越來越光明正大,台灣的大企業幾乎都有在中國大陸開設工廠和行銷通路。

台灣企業轉進中國大陸的同時,關閉台灣的廠房,屢屢可見。有一段時間,台灣的經理人和勞工,紛紛在兩岸之間猶豫:要不要到大陸工作?

台灣勞工如果到中國大陸工作,就要兩頭奔波,和家人的互動時間減少。如果不去,中國市場商機沒把握住,產業又外移,台灣就業機會相對減少,家庭經濟陷入危機,以致有些勞工階段性成為兩岸飛人。有人適應不好,沒多久就回台灣另找工作,因為台灣工作機會不太容易找,只好降格,以求溫飽。一般而言,有家庭的台灣女性比較不願到中國大陸工作,主要是照顧家人的責任放不開。小孩小,長輩老,如果還得另外找人來照顧,自己一個人遠赴中國大陸工作,真有些放心不下。所以,如果碰到公司外移,女性大多會選擇離職。

企業永續經營,善待環境

企業要能永續經營,才能提供員工的工作機會。這個道理是對的!但是能有上百年歷史的企業仍是少之又少,以致企業都只願意做有限責任,而不願做無限責任的公司。企業要轉型、合併、結束都有其規範,所以企業要永續經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但是,在企業的社會責任中,卻可以調整角度,將永續的方向當成企業產品研發的指標。

有些企業將保特瓶PET廢料回收,抽紗抽絲製成衣服、被子、假髮、手提袋。慈濟基金會還將PET再製的被子,當成救災物資,捐贈國外救災之用,博得好名。台灣用回收紙張、書籍、雜誌所製成的再生影印紙、印刷紙、衛生紙、卡片,也受到很多人青睞,隨時珍惜資源,善待地球。

如果產品是可以減少使用材料和能源,生產過程採用清潔生產,產品生命週期延長,使用報廢後不會留下難以處理的垃圾,那麼,企業可以說是為社會盡到很好的責任。生產產品讓社會的資源不會消耗得太快,而能讓大家都有資源可以使用,達到永續的意義。因為企業的方向是朝長久經營,員工自然可以長久有工作可做,不會失業。

當石油漸漸枯竭,替代能源逐漸興起,太陽能發電、風力發電、生質能源、LED燈、腳踏車產業正興,誰能取得永續能源,節能減碳,誰就能站在新世紀的鋒頭上,引領風騷。最近氣候變遷很快,天氣忽冷、忽熱、忽洪水、忽乾旱,面對溫度變化,有些國家正在研究農作物的種子如何保存,以及到不同緯度地區研究農作物,以調適未來生活方式和糧食栽種方法。以前有人提出「人定勝天」,現代人領略老天的威力,反而學習要與大自然和平共處。

當環境的複雜度增加,衍生出急性和慢性的疾病,有很多企業轉型提供服務身心靈的健康哲學。從企業和社會產生連結,新的企業社會責任觀將會轉變人的思維和行動,發展社會企業產業。賺錢,不再是企業的唯一目的,社會要安定祥和,企業才能有發展的空間,創造雙贏。

企業與社會,共創雙贏

「取之於社會,用之於社會」,不應該是一個口號,也應該是一個落實的行動。近年來,國際上提倡企業社會責任就是提醒企業要回饋社會,所以每年企業在做年度報告時,除了列出財務報表,向股東報告盈虧外,還要提出為這個社會做了哪些有利益的事。企業的付出會影響社會,社會也會影響到企業。

最近幾年,我們看到企業提出的年報,都會加註「本公司所進行的社會責任」篇章,往往提到為附近社區的學童提供服務和福利,也有為遠方的偏鄉學童提供資助,讓他們可以安心讀書,縮減城鄉差距。

但是,孩子的貧窮化,可能是因為他的家長沒有持續的工作所造成的。所以企業提供服務和福利給小孩子的同時,可能還要注意孩童的家長工作的穩定性。讓爸爸媽媽不失業,有工作收入,就是在照顧孩子成長過程的安定。讓孩子好好上學,身體健康,快樂學習,吸收更多,未來有機會作更多的事。這是一種良性循環。

有時看到媒體報導:公司突然關門,大人失業,生活不安頓,孩子交給阿公阿媽照顧,長期隔代教養,孩子成長過程總缺了一塊父母在身旁的幸福感。所以如何安定勞工生活,安全企業發展,這在後ECFA的時代,我們要去面對的兩岸經濟結構與解構之間所帶來社會的衝擊。

企業的社會責任,說來簡單,錦上添花,企業撥出一定比例盈餘,來做社會的事務。惟其更重要的事,企業要把自己經營好,在優秀的企業領導人和能幹的CEO團隊用心研究發展,讓員工發揮所長,為企業所用。如有更新調整業務內容,即要安排員工持續進修學習,跟著企業一起精進成長。企業的勞資雙方,要和諧共同攜手,創造大利益。

然而,近十年來,由於產業引進大量外籍勞工,致使本國勞工找不到工作。產業界有人會說:台灣人不做那些工作,才會引進外勞。但如果是長期壓低工資,讓勞工長時間工作,而不思考工資的合理性,只想到產業利潤,就是沒有盡到企業的社會責任。台灣勞工沒有工作機會,可能會鋌而走險,做出令家人和社會傷心的事。當我們看到社會酗酒、偷竊、搶奪、傷害、自殺的案件增加,明知歹路不可行,但生活沒有希望的勞工,可能會選擇一條不歸路,害了自己,也害了家人。企業對勞工的態度,所引發的社會波動,引人深思。

ECFA的時代,期待台灣勞工就業率穩定,讓年輕人可以結婚成家生孩子。企業不要裁員,教育小孩費用不要太高,物價不要再漲,房價不要吃不消,外勞搶工作不要太兇,那麼屬於台灣人的幸福才會真正到來。

(本文用於勞工委員會發行  201012月號  「就業安全」半年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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