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11日 星期五

5%的迷思

這次立法委員選舉,小黨不但在區域選得辛苦,在不分區選得更辛苦。因為小黨要衝破5%的門檻,才能取得分配席次的資格。

如果這次選舉有一千萬有效票,小黨要得票超過50萬票,才能分到一個席次。如果是平均分配不分區立法委員34個席位,一個席位只要超過29萬4118票就可以分得一席。所以小黨就要比其他大黨的候選人多拼出20萬5882票才能當選。這真是很不公平的選舉﹗

平時大黨就已經佔滿資源。當選舉的遊戲規則〈即選舉罷免法〉是由他們制訂時,他們只會圖謀自己的勝戰,把小黨掐得死死的,讓小黨困難重重,難以出線。這就是政治的全謀盤算﹗5%的門檻,讓大家看得到,卻吃不到﹗

德國兩票制,門檻只設定在2%。這就是鼓勵小黨參政,落實民主精神。

台灣新成立的小黨,過去來不及參與制訂選舉罷免辦法,現在只能跟在後面拼命往前跑。別人跑29公里,小黨就要跑50公里。好累喔﹗

這次選舉,不論結果如何,我們都應該將遊戲規則好好檢討一番。在來不及檢討修訂之前,選民們可不可能支持小黨?多挹注21萬票給小黨?讓小黨可以帶進更多元的聲音,進入立法院,讓兩大黨能重視多元的選民意見,實行真正的「民主」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