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8日 星期一

台灣性別平等發展成效

台灣婦女團體自從解除戒嚴以來,開始如雨後春筍般,在各地冒出頭來。1987年迄今,台灣各種女人參與的領域逐漸大,女人關心的不只是洗衣、燒飯、帶孩子,不只是希望成為好女兒、好媽媽、好媳婦、好婆婆。女人走出家門,開始進入職場工作,進入社區服務,參與政策事務討論,讓台灣各種成果都有女性的身影。

經過婦女團體的努力,從1997年開始,政府設立「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」,引進性別主流化(Gender Mainstreaming)的觀念和作法,在政府機關進行性別統計、性別分析、制訂政策、編列預算、影響評估。從2009年起,政府的計畫都要做性別影響評估,針對不同的性別提出策略方案。

在官方的各種委員會都有「單一性別比例,不得低於三分之一」規定,保障男女都有機會可以參加政府事務的討論,決議過程都有女性的意見。行政院已有八成的委員會落實執行,沒有落實的主要原因是女性在該領域人才不足,找不出適當的女性參與。所以,在教育系統,當學生選擇科系研讀時,即要鼓勵女性選擇進入一向以男性為主體的理工科學領域,栽培更多女性人才。同時進行社會觀念倡導,女性不要有刻板印象,侷限自己的學習和成就的空間。

台灣女性參與勞動比例,只有49%。女性25歲到29歲是就業高峰年齡。其後大約有兩成女性因結婚生子,而離開職場,因為二度就業比較困難,所以台灣女性在結婚後,都在事業與家庭中掙扎。女性希望可以在職場中獲得成就感和經濟獨立,所以對於社會的公共照顧政策非常需求。女性期待不是因為傳統照顧家人的因素,而被迫走回家庭。

台灣女性接受大學教育比例和男性相當,但在碩士博士的人數,約為男性的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,可見女性在更高學歷的期許上,有待突破。接受好教育,卻沒有足夠的就業機會,目前台灣失業率超過5%。高學歷、高失業率、低薪資的現象,是年輕女性的困境,有待新產業開發就業機會。近期,台灣女性自行創業比例增高,政府有提供低利貸款和創業能力培訓,鼓勵從微型企業開始,開創女性的事業潛能。

台灣現在生育率不到1%,在全世界排名最低。政府鼓勵婦女生育,但婦女團體要求,在職場環境、子女托育、家庭照顧責任,都能有更友善的社會條件,讓女性願意享受生兒育女的快樂,而非獨立面對困難,反而增加不婚不生的比例。

台灣女性在各年齡都有不同的需求,透過公共事務討論,女性拋出問題,並共商解決方法,整個過程都是一種成長。女性要努力牽手合作,更能表現自己的能力,共創兩性和諧平等的社會。


(本文提供中央廣播電台使用  2010/03/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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