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3日 星期二

紀念2009.1.12台灣賭博合法化

2009年1月12日可能是台灣道德沈淪的警兆!

我們長久以來所受到的教誨:遠離賭博、吸毒、偷竊。現在卻行不通了,因為政府告訴人民:賭博是合法的!賭得傾家蕩產的人,以前我們叫他「敗家子」;從今以後,他可以堂而皇之進出賭場。

政府是應該保護人民的,怎麼開始保護賭博之人?當價值觀錯亂時,身為父母,如何再教導孩子,你不要去賭博了。政府開一條道路讓人民走,路上卻充滿誘惑沈溺的坑坑洞洞,要人民不跌跤也難。

1月12日下午三點,在立法院就真的通過賭博合法化!這個「博奕條款」是放在「離島建設條例」裡。雖然有人認為「博奕」比較沒像「賭博」那麼難聽,但就真的是「賭博」啊!

知道通過後,我們立即轉到行政院去陳情,希望劉兆玄院長以曾經擔任過大學校長的認知,提出覆議。但行政院說這是立法院自己提出的法案,行政院會再參考民間的意見做規劃。所以我看希望不大!行政院就是推給立法院,而且國民黨團說:為了避免個別委員遭到抨擊,所以黨員立委投票要一致性。最後以71:26票通過!

下一個階段,就看澎湖的公民投票了。據我所知:財團已經在當地蹲點近十年,很多財團和有心的當地人士,土地都已買好了,而且,該打點的人也已經打點好了!

中央推給地方公投,就是要閃避責任的作法。政府會說,那是地方人民的決定,我們要尊重地方的決定!

有人提議聲請釋憲:現在我們只有全國性公民投票,開賭場的事要地方公投,那麼核四可以舉行地方公投嗎?

澎湖戶籍上有9萬人,常居人數6萬人,所以只要打點3萬人就可以過關了!如果有一半的人受到壓力,不出來投票,那麼投贊成票的部隊就會積極出動了。

賭場需要的是發牌的俊男美女。未來澎湖可能會增加很多人口,一種是以賭場為生的人,另一種是賭徒。當賭徒輸錢時,被賭場趕出大門,就會在澎湖街上亂亂走,犯罪率一定會升高的。我想,以後澎湖警力要增加多一點了!

賭場一定會開出很多回饋地方的條件,那可能是免費的營養午餐、貧窮學生的福利照顧,提供清潔打掃的工作機會,澎湖人要不要呢?

澎湖不僅是澎湖人的,她也是台灣人的啊!希望老天保佑澎湖!

2 則留言:

A Khudori Soleh 提到...

salam. I cant understand, but I interested it.

建輝 提到...

這個論述頗為粗糙,公益彩券就是一種賭博,如果大人告訴孩子那不算賭博,就是一種欺騙,我們應該告訴孩子更精緻的答案,環保團體也應該給民眾更細緻的答案。

例如有賭博的人不一定就是犯罪者,而事實上大家對賭城的印象並不差,多少知名歌手、藝術家到賭城表演備受肯定,沒有人會覺得他們是去唱給賭鬼聽的。

我喜歡比較您另一篇談此問題的文章「珍視澎湖美 賭場非唯一」,那篇給我更深入的見解。